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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丙安:如何科學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遺”保護的科學管理
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保護項目的科學認定及審定的管理,是科學管理的首要任務。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實施保護,這是一個十分籠統的總體目標,它只有在確定了各種類別的具體文化項目作為保護對象時,才可以說確定了保護的具體對象。因此,試點項目的確定本身就是進入文化保護程序的第一項科學管理工作,對保護項目的認定和審定也就成為這項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務。特別是在我國目前各級文化主管部門和文化界、學術界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范圍還處于似懂非懂、模糊不清、把握不準、各種不同的界定和學術爭議嚴重干擾的狀態(tài)下,這項管理只能加強,不可草率從事。
這項工作主要分兩個步驟:第一步是主持保護項目單位對項目的分類認定必須嚴格實行科學論證;第二步是主管單位及其委托的專家評審組織對立項單位方案文本中的認定論證的審定必須嚴格把關。尤其是對文化空間或文化表現形式所做的分類鑒別和認定,必須要求準確。
目前,中國文化保護實施單位感到最困惑的就是項目認定,這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分析:
第一,從民俗旅游開發(fā)的角度認定文化保護項目。有許多民間藝術形式,還沒有經過合格有效的保護就草率地進行了改編和包裝,舉行大規(guī)模展示和表演,被人為地強行推入旅游市場,并把這樣的做法叫做“真正的保護和利用”。
第二,用保護物質文化遺產的標準認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在認定某些口頭遺產或表演藝術形式的遺產時,有的使用了評定物質文化遺產的標準,把相關的或牽強附會的建筑物、遺址的恢復和興建作為搶救和保護的目標,甚至做了土建計劃和預算,但是對所要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本身卻沒有做出可行的實施保護計劃。
第三,把文化表現形式僅僅理解為藝術表現形式。敢于認定民間藝術形式的保護項目,不敢于也不善于認定其他文化表現形式的項目,特別是對于和民間信仰或宗教有關聯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在認定上模糊不清、把握不定,甚至有的不承認他們的代表作是需要保護的遺產。比如廟會、迎神賽會、薩滿跳神、跳儺、巫術(包括巫醫(yī))及各民族重要祭祀儀式等等。
第四,對“文化空間”概念,目前還處于不大理解或不得要領的難以認定的狀態(tài)。往往把“文化空間”分解為幾種藝術表現形式分別認定,甚至把本來是文化空間的形式也叫做“XX藝術”,使非物質遺產文化空間完整統一的形態(tài)遭到割裂,文化整體性保護受到損害。
為說明認定項目在“非遺”保護中必須進行科學管理的重要性,我舉一個例子。梁山伯與祝英臺口頭遺產,最早發(fā)源于歷史上一個特定空間的人物和事件的傳聞,迅速在一至兩個以上地點落地生根,由民眾傳說成人物傳記體的愛情故事情節(jié)母題,再傳開去,擴展成許多大同小異的口述版本。以后經過民間藝人的再創(chuàng)作,經過文人詩作、筆記、史志等文本記述的再傳播,形成歷史上遍布全國的民間四大傳說之一的口頭遺產。
梁祝如今已經成為宜興、寧波乃至全國對梁山伯和祝英臺口頭傳承遺產的大寫、縮寫和特稱,它已經是這項特定的口頭遺產的代碼符號。其中,江蘇宜興梁祝口頭遺產的保護群體,以當地流傳的豐富口傳遺產、翔實的史料線索和城鄉(xiāng)社區(qū)人文景觀遺跡的印證,測查和認定了梁祝口頭遺產在宜興地區(qū)傳承1600余年的綜合活動軌跡和特點。初步查清了梁祝口頭遺產在宜興擁有的實實在在的家底,評估了它在文化史、藝術史、社會生活史以至思想史等諸多方面的價值。經過細致入微的調查研究,宜興梁祝口頭遺產的搶救發(fā)掘證明,這里1000多年來一直是梁??陬^傳承的中心地帶之一。
絕大多數中心地帶傳承的口頭傳說有一個顯著的特征,那就是傳說的人物、事件與當地歷史、地理的緊密粘附性。口頭傳說與本地歷史、地理的粘附性,也可以被理解為是傳說內容和表達形式的基本特征。這個特征就是要為人們提供一個傳說印證的“可信性”。提供印證的“可信性”特征是傳說遠比其他樣式的口傳故事在民俗生活中居于優(yōu)勢的首要特征。這種印證在任何時候都不是指歷史檔案與信史資料,指的是口傳民俗藝術的可信依據。講本地傳說的人,通常在講述傳說同時,總是輔之以實地、實物的展示與解說,或找出可信的證據促使人們像相信歷史一樣相信其口頭傳說的真實性。宜興梁祝口頭傳承就具備這種特點。宜興梁祝傳說早在古代就和魏晉南北朝歷史粘附在一起,傳說的主人公在傳承中總是以女主人公祝英臺為中心,所以,當地遺留下來許多關聯著祝英臺的地方風物遺跡。例如祝英臺故宅地址、祝英臺讀書處、祝英臺琴劍塚、英臺井、英臺陵墓以及故事中十八相送沿途的景物遺存;此外,還有梁家莊、馬家莊遺址的指認傳說佐證等等,都是傳說粘附于地方風物的“可信”印證。所有這些印證,都有久遠的口頭傳承歷史,并不是任何現代人的人為生造。這一點是梁??陬^遺產集中傳承認定的重要依據。在認定梁祝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口頭傳承形式時,有必要強調指出的是,所有與梁祝傳說密切相關的景物遺存“可信物”,對于口頭遺產這宗最基本的重大非物質文化遺產來說,并不需要用文獻資料考證史實本身的價值和意義;相反,它的價值正在于梁??陬^遺產發(fā)展成為較為典型的梁祝文化,在宜興這塊文化中心地帶使梁祝文化活動形態(tài)得到了充分表現。這種令人“可信”的“似是而非”的梁祝文化表現形式,正是梁??陬^遺產重要的有機組成部分,任何史料的辨?zhèn)吻笳婵甲C,都會有損于這宗口頭遺產在精神層面的生命力從而弱化了它珍貴的口頭傳說藝術魅力。
但是令人遺憾的是,在從事文化考古的文物研究界,有的學者卻很重視把梁山伯、祝英臺作為歷史人物來認定,于是導致對祝英臺故宅、祝英臺陵墓、祝英臺井、梁家莊遺址和馬家莊遺址進行文物考古、文化遺址的認定,動用的是認定物質遺產的基本手段。對于保護梁??陬^傳說這宗重大非物質文化遺產來說,這種文物發(fā)掘和遺址認定及其史料考證是徒勞的無意義的和完全不必要的。另有一些旅游開發(fā)熱的文化人,也極力主張保護梁祝文化,但是他們認為必須把祝英臺故宅遺址、祝英臺讀書處、祝英臺琴劍塚、英臺井、英臺陵墓以及故事中十八相送沿途的景物、梁家莊、馬家莊遺址等等傳說佐證都興建起來,作為旅游景點設置,供游人觀賞。在這里有一個最基本的文化遺產分類認定問題。
因此,我們必須強調:作為口頭文學遺產的梁祝,在它的非物質文化的屬性里,并不需要求證梁山伯和祝英臺是否在某個歷史階段當地實有其人其事,重要的在于這個口頭傳說中的兩個主人公及其故事傳承是否具備人類文明的代表性和重大藝術價值,是否值得我們對它加以認真的保護。重要的在于史料筆記中的各種記載都是梁??陬^遺產傳承流變的最好線索和證據。文物考古發(fā)掘也好,旅游景點開發(fā)也好,和梁祝口頭遺產的非物質遺產保護工作絕不是一回事,相反,這樣做的結果只會給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造成不小的損害。
和以上的事例相似相近的例證還有不少,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范圍模糊不清,另一方面各種思潮和觀念嚴重干擾,再一方面還有經濟建設的利益驅動,都使文化保護工作的正常進展遭遇尷尬。為此,加強遺產認定的管理,加強科學認定的專業(yè)培訓,嚴格審定把關,刻不容緩。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烏丙安 科學保護 非物質文化遺產 文化遺產日 民俗民間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