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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民權“投毒”案犯喊冤14年獲再審
中毒后一死一傷
2018年10月9日上午11時,周崗村里人煙稀少,除了在樹蔭下閑聊的幾名婦女,很難看到其他人。進出村子的路是土路,兩側是農(nóng)田,農(nóng)田的盡頭則是高低錯落的民房。偶爾有三輪摩托來往,壓過路面后,灰塵揚起兩米多高。
周崗村距民權縣20多公里,人口200戶左右,是縣城西部一個小村莊。在任20年的村支書王印告訴新京報記者,村莊面積不大,村民大多沾親帶故,這些年來一直很平和,唯獨14年前那起投毒案,“搞得人心惶惶。”
王印所說的“投毒案”,發(fā)生在2004年11月15日。那天,電工王戰(zhàn)勝的兩個兒子先后中毒,一死一傷。
事發(fā)后,村子里一時間傳言四起。有村民說倆孩子吃了別人給的糖,有村民懷疑人為投毒,還有人猜測是“中邪了”。當天下午,死者家屬報警。
2004年11月15日下午、11月22日早上,王戰(zhàn)勝接受警方詢問,講述了事發(fā)前后的情況。他說,那天夜里一點多鐘,他從朋友家喝酒回來后,發(fā)現(xiàn)小兒子王成有些發(fā)燒,妻子喂了他一包感冒藥,藥是同村杜某某那買的。
早上7點多鐘,他去廚房做早飯?!皬N房案板上有半瓢面粉,我就把那瓢里的面,倒到一個豆糝碗里面(里面有半碗豆糝)?!蓖鯌?zhàn)勝說,他加水將面和豆糝攪成面糊后,倒入鍋里煎。在當?shù)?,這種食物叫做“面托”。
煎出第一個“面托”,并盛到碗里時,有村民來交電費,他便離開廚房,到堂屋里算電費。這時,他的妻子吳新麗和同村吳書貴的母親在廚房。
王戰(zhàn)勝正翻賬本的時候,妻子和吳書貴的母親大喊,“戰(zhàn)勝快來,戰(zhàn)勝快來”。到廚房后,他發(fā)現(xiàn)王成躺在廚房里,嘴發(fā)青,渾身發(fā)抖。他立即叫來親戚朋友,將王成送到民權縣醫(yī)院?!暗娇h醫(yī)院搶救一會兒,也沒搶救過來,我二兒子就死了。”王戰(zhàn)勝說。
中午12點鐘,親屬們從醫(yī)院回到家后,大兒子王彬(化名)放學回來了。當時,王彬吃了一袋方便面,“快吃完時,我媽看出來,兒子身上一抖一抖的,臉色不正,眼就直了?!蓖鯌?zhàn)勝又將6歲的王彬送往縣醫(yī)院。最終,王彬經(jīng)搶救脫險。
警方詢問,當天早上到死亡期間,王成吃過什么。王戰(zhàn)勝回答:“我妻子喂他吃了一包藥,在廚房我聽我妻子說他吃了一塊糖,別的我沒看見他吃啥。”吳新麗稱,煎好“面托”后,她和丈夫都沒吃,兩個兒子吃沒吃,她并不清楚。
2004年11月28日,王彬在縣醫(yī)院接受警方詢問時說,事發(fā)當天,他在廚房吃了點“面托”,還吃了方便面,吃完后便“啥都不知道了”。
案發(fā)當天下午,民權縣公安局組織技術偵查人員,進行現(xiàn)場勘查、尸檢?!镀瓢赣涗洝凤@示,警方將王成的胃內容、王彬的嘔吐物及王戰(zhàn)勝家廚房的十余種物品送市局檢驗。當晚11時,送檢結果出來:胃內容、嘔吐物、廚房瓢里的面中,均檢出“毒鼠強”成分。
據(jù)此,警方認定,這是一起明顯的投毒殺人案。
村民王二軒提供的“重要信息”
王戰(zhàn)勝家中出事那年,同村的吳春紅34歲,在村里做木材加工生意。這個消息傳到吳春紅家時,他正和妻子一起包餃子。女兒吳莉莉告訴新京報記者,當時吳春紅還囑咐她,不要隨便吃別人給的零食。
案發(fā)后,辦案民警對死者家屬及周邊村民展開調查。2004年11月15日、16日,警方先后訊問了死者的父母王戰(zhàn)勝、吳新麗。
當被問及“是否和他人有矛盾”時,王戰(zhàn)勝回答說,“我認為沒和他人有矛盾?!?/p>
吳新麗則提到六七人,并指出,“我們家的矛盾,都是因為戰(zhàn)勝干村干部和電工得罪的人。在戰(zhàn)勝得罪的當中,我認為趙某的可能性最大,因為趙某心最狠,俺村的人都叫他小人。”
起初,兩人均未提及與吳春紅有矛盾。
案發(fā)第3天,11月17日下午,村民王二軒向警方提供了一條“重要信息”。
他說,王戰(zhàn)勝小孩中毒頭一天早上,他和吳春紅都去王戰(zhàn)勝家交過電費。交完后,二人一起從王家堂屋走出,王二軒走在前面。他走出院門,向南走了十幾米,停下來等了約一分鐘,吳春紅才從王戰(zhàn)勝家走出來。
當天下午,吳春紅被帶走詢問,但他的說法與王二軒并不同。他說,那天交完電費,出堂屋門后,“王二軒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幾乎是肩并肩,一塊出的王戰(zhàn)勝的院門。”
這個線索引起案件指揮部重視,警方立即圍繞二人開展調查。《破案記錄》顯示,二人與王戰(zhàn)勝均有不同程度的矛盾。2004年夏天,王二軒跟王戰(zhàn)勝的父親吵過架。吳春紅也曾因電網(wǎng)改造,舉報王戰(zhàn)勝多收他的錢。為此,王當面罵過吳,并以懷疑其偷電為名,到其家中查電。
警方認為,王二軒提供情況的真假,是確定吳春紅是否有重大嫌疑的關鍵?!巴ㄟ^技偵,排除了王二軒說假話的可能,那么吳春紅回避這一分鐘的去向,又和王戰(zhàn)勝家有一定矛盾,疑點明顯上升?!薄镀瓢赣涗洝诽岬?。
警方?jīng)Q定對吳春紅進行突審。直到2004年11月20日,吳春紅第三次被審訊時,做了有罪供述。當天《詢問筆錄》的時間記載是"22:00至0:00"。
按照筆錄,吳春紅供述稱,2002年夏天,村里改造電網(wǎng),當時王戰(zhàn)勝是村里電工。“因為我有個帶鋸,用的是三相電,家里有個照明燈,王當時跟我要的錢高,要480元,我嫌高沒給他?!眳谴杭t稱,此后,他和同村一名村民跟供電局打電話,舉報了王戰(zhàn)勝。為此,王曾在他面前罵過。
此外,吳春紅供述,2004年9月份,他的三相電表燒了,他找到王戰(zhàn)勝,說要再買塊三相電表安上,王戰(zhàn)勝不愿意,讓他買三個小電表,不讓他用大表了。“小表比大表走得快,每月得多交十來塊錢,還把我的照明電價格提高到每度0.7元,原來每度0.55元,我氣得慌?!?/p>
案發(fā)前一天早上,王戰(zhàn)勝用大喇叭吆喝催交電費,說如果不交就把電掐了?!拔揖蛺赖没?,包了一包藥,想瞅機會下到他家面里,嚇唬嚇唬他。”吳春紅供述,他將鼠藥包在紙里,裝到褲子后兜右側后,前往王戰(zhàn)勝家交電費。
交完電費后,他和王二軒一起走出堂屋,“我見戰(zhàn)勝兩口子在記賬,二軒出了戰(zhàn)勝家頭門(院門),我就拐進廚房,把準備好的藥包拆開,走到他廚房屋北墻一個案板前,見案板上靠東邊放著一個面瓢,里面有小半瓢面,我就把藥撒在瓢中的面里,然后趕快把包藥的紙裝在我下邊褲兜里?!?/p>
吳春紅提到,從廚房出來后,因害怕王戰(zhàn)勝懷疑他,他便拿起廚房窗臺上的一個馬達輪看了一下,放下時,故意發(fā)出很響的聲音。隨即,他離開了王戰(zhàn)勝家。下完藥回去打掃豬圈后,他自己把褲子洗了。
當日,吳春紅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警方刑拘。第二天,民權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宣布案件告破。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河南民權“投毒”案犯 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