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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書畫市場亂象:偽造名家字畫 贗品拍出五千多萬
與造假者結(jié)盟的字畫商人,不僅通過各種方式送拍,還幫助造假者以假亂真。
北京商人姜某,就是鄭某蔚和張某的中間人。他向警方供述,張某仿制范曾的畫作在天津出了名,業(yè)內(nèi)都知道;然而,他模仿范曾的字并不好,這是一個破綻,高手很容易從他的字里看出真假。正好,鄭某蔚的字寫得很好,可以彌補這個缺陷。
于是,姜某便在張某和鄭某蔚之間倒賣假畫,以賺取差價。他曾兩次以8000元一平尺的價格從張某手中買畫,再以10000元一平尺的價格轉(zhuǎn)賣給鄭某蔚;還曾以6000元一平尺的價格買畫,再以12000元一平尺的價格轉(zhuǎn)賣給鄭某蔚。
鄭某蔚也曾通過姜某,將自己題款并蓋了印章的畫紙拿給張某,讓其幫忙作畫。
姜某稱,2016年1月,鄭某蔚給他兩套范曾的復印畫,“一套是黑白的,用于臨摹。還有一套是略小的,彩色的,用于讓張某參考真跡給假畫上色?!?/p>
“我通過姜某把這些畫拿給張某,就是請他好好給我畫這批畫,我就可以把這些畫當作真跡留存,等范曾去世后就沒人能看出真?zhèn)瘟??!编嵞澄嫡f。
事實上,除了與字畫商人,造假者與鑒定人員之間同樣有著利益聯(lián)盟。
徐某曾為鄭某蔚仿作的范曾書法開出鑒定證書。鄭某蔚稱,他和徐某之前商量過,“如果范曾死了,就是我們的天下了。以后碰到范曾的字畫,畫得差的就斃掉,碰到我仿造的范曾的字,他就說是真的。以后,范曾的真跡就沒有市場,我仿造的范曾的字就能以假充真?!?/p>
摻在真跡里送拍的假畫
名人字畫仿作的流向,除了直接賣給有送禮等需求的人之外,主要渠道是拍賣公司。
張某用“洗白”來形容拍出后的名人字畫仿作。在他看來,仿作拍賣成功后,便相當于被洗白了。
送拍也有一定的講究。董某輝說,真跡和假畫一定要摻在一起,這樣才能說得過去,拍賣公司才能收這些畫,而且拍賣的起拍價很低,都是8000元。
曹某東也提到,2013年,他買了三幅帶“姚偉”上款(即該作品被贈送給姚偉收藏)的李可染真跡書法,想找汪某幫他“補”一幅同樣的,摻雜在這三幅真跡里賣?!斑@樣能降低我買真跡的成本,提高這幅假書法的可信度,也能賺取利潤?!?/p>
“沒過多久,汪某就準備好了一幅給我。2014年,我以自己的名義把這幅汪某仿制的李可染書法和另外三幅真跡一起拿到一家拍賣公司送拍。”這位姓曹的某拍賣公司董事長說。
董某輝也曾送拍多幅仿作到拍賣公司。他稱,2000年到2005年期間,他經(jīng)常用自己的名字去送拍。之后便很少以自己的名字送拍,而是交給其他人去送拍。在他下面,仍有下線。
“主要原因是我送的作品不是很好,拍得也不好,而且很難送進去。另外,去送拍的作品要和真跡摻在一起才好送,光是假的不好送。”董某輝說。
送拍這一環(huán)節(jié)中,還可能存在拍賣公司人員與售假者結(jié)盟的情況。
鄭某蔚告訴記者,北京一家拍賣公司的某些業(yè)務員明目張膽地收假畫上拍,和委托方分成。“其中這個拍賣公司的書畫部經(jīng)理就找過我,說要和我合作。雖然沒講明合作什么,但我知道肯定是上拍的事?!?/p>
書畫市場亂象
在多位受訪者看來,書畫市場的亂象由來已久,市場上流通的真跡越來越少。
北京一拍賣公司董事長張某曄,曾參與銷售張某仿作的范曾畫作。他直言,每家公司或多或少都會有知假賣假的情況。
“有時候是因為上拍作品是一些大客戶拿來的,我們不敢得罪;有時候上拍前沒有看懂真假,等到了預展才發(fā)現(xiàn),可已經(jīng)印書了、撤不下來了,沒辦法就稀里糊涂地拍了。”張某曄說。
根據(jù)汪某的說法,他在被警方實施強制措施前的一筆生意,就在拍賣公司知道是贗品的情況下,成功拍賣出去。
如今再談起這些,汪某說,“我以后不會再做這些事了?!?/p>
在汪某看來,拍賣公司利用拍賣法中“不擔保真?zhèn)巍钡葪l款,將大多數(shù)拍賣行變成了一個合法的銷售假畫、假藝術(shù)品的平臺。這是書畫市場亂象的根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61條第2款規(guī)定:“拍賣人、委托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zhèn)位蛘咂焚|(zhì)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p>
此條款本來是針對一些很難掌握真?zhèn)渭捌焚|(zhì)的特定拍賣標的(如文物藝術(shù)品),很難要求拍賣人與委托人百分之百地為此承擔責任,然而,已有業(yè)內(nèi)人士指出,在現(xiàn)實情況中,此條款可能被一些人利用,作為“擋箭牌”,知假賣假。
張某曄也提到了拍賣中的免責條款,他認為,如果這個條款能夠修改,也許能夠凈化字畫市場的環(huán)境。
負責該專案的遵義市副市長、公安局長劉曉渝說,這種造假販假行為不僅侵犯了著作人的著作權(quán),也傷害了文化市場秩序,影響中國字畫的國際聲譽。
劉曉渝說,一方面要加強市場監(jiān)管,對從業(yè)人員普遍進行法治教育;另一方面,建議對著作權(quán)法、拍賣法以及拍賣公司的行政法規(guī),特別是拍賣公司關(guān)于拍賣作品的真實性方面的規(guī)定,要引進一些發(fā)達國家關(guān)于拍賣市場成熟的法律法規(guī)加以借鑒,來規(guī)范我國的拍賣公司。
新京報記者 賈世煜 貴州遵義報道
編輯:楊嵐
關(guān)鍵詞:字畫 拍賣 偽造 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