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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訴鐵路局信息公開勝訴 緣起不滿被扣20%退票款
24小時內(nèi)退火車票遭扣款20%起訴要求公開退票成本等信息
旅客訴鐵路局信息公開一審勝訴
因不滿退火車票被扣20%退票款,律師董正偉向國家鐵路局申請公開退票成本等信息遭拒。2014年4月28日,他提起行政訴訟。8月27日,北京市一中院一審判決要求國家鐵路局撤銷原答復(fù),重新答復(fù)。昨天,董正偉表示,這場訴訟他還沒有贏,即使對方不上訴,他也需要繼續(xù)等待國家鐵路局的新答復(fù)。
京華時報記者錢衛(wèi)華
一名旅客行政訴訟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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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董正偉購買了一張30多元火車票被扣款6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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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扣款過多,董正偉向國家鐵路局申請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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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鐵路局以退票相關(guān)信息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事項為由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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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正偉對國家鐵路局提起行政訴訟,繼續(xù)要求公開相關(guān)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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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退票費相關(guān)信息屬政府信息公開范圍,要求國家鐵路局重新做出答復(f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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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是上訴最后期限,國家鐵路局還有上訴可能。
緣起不滿被扣20%退票款
2014年春運期間,董正偉好不容易買到一張返家的火車票,這趟車是一列慢車,價格30多元。此后,董正偉費了一番周折,又買到一張其他車次的票。所以,他要退掉那張30多元的票。退票過程中,他遭遇了“20%的扣款”,被扣掉6元多。而在他的印象中,火車票退票扣款一度已降低到收取票價的5%。
董正偉查詢發(fā)現(xiàn),2013年8月26日,中國鐵路總公司發(fā)布消息稱,自當(dāng)年9月1日起,鐵路部門實行新的退票和改簽辦法,并實施梯次退票方案。根據(jù)方案,開車前不足24小時的,退票時收取票價20%的退票費,而原規(guī)定則是5%。后來又規(guī)定,春運期間一律退票扣款20%。這一新規(guī)定發(fā)布之初,就引出一片質(zhì)疑聲,認為有變相漲價的嫌疑,但鐵路部門表示,新規(guī)定是為引導(dǎo)旅客提前退票,加快車票周轉(zhuǎn),讓二次購票時間更加充裕,以便其他旅客出行。
編輯:顧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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