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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井搶劫案外籍嫌犯被批捕 或面臨10年以上刑期
北京晨報訊(記者 何欣)記者昨天從北京市檢察院獲悉,此前持仿真槍從王府井卡地亞表店搶走11塊手表的馬拉西亞籍男子梅杰靈,因涉嫌搶劫罪,已經(jīng)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批準逮捕。有律師分析,該男子或?qū)⒚媾R10年以上刑期。
3月16日19時許,一男子在王府井澳門中心一層冠亞名表城卡地亞表店內(nèi),搶劫多塊手表后乘坐出租車逃跑。僅半小時后,民警在兩公里外的金寶街東口將嫌疑人抓獲,并起獲全部贓物。事后,北京警方對外通報稱,實施搶劫的嫌疑人系38歲馬來西亞籍男子梅杰靈,經(jīng)初步審查此人交代,系因生活拮據(jù)才產(chǎn)生搶劫的念頭,并持黑色塑料玩具槍到商鋪內(nèi)實施搶劫。
記者昨天從檢方獲悉,經(jīng)清點,該男子共搶走卡地亞手表11塊,因搶劫財物金額較大,交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行使管轄,并批準逮捕,而非案發(fā)地所在的東城區(qū)檢察院。
北京晨報記者也就這名馬拉西亞籍犯罪嫌疑人可能面臨的刑事處罰向律師進行咨詢。北京市合川律師事務所刑辯律師于飛分析,按照我國刑法規(guī)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nèi)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guī)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除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犯罪并需追究刑事責任的,會通過外交途徑解決,其他外國人在中國領域內(nèi)犯罪,無論在程序上和實體上都沒有任何特權。”
至于男子可能被判處的刑期,于律師表示,該男子涉案金額較大,而我國刑法中搶劫罪規(guī)定為,搶劫數(shù)額巨大的,將被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鑒于該男子沒有其他法定加重處罰的情節(jié),所以預計司法部門將會在10年以上量刑”。
編輯:曾珂
關鍵詞:王府井搶劫案 王府井搶劫案嫌犯被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