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泳)我國現(xiàn)有1750萬被統(tǒng)稱為“盲人”的視力殘疾人,約占世界盲人總數(shù)的五分之一。5月22日,全國政協(xié)委員李慶忠接受記者連線采訪時表示,多年來,由于受到版權問題的制約,我國制作無障礙格式的文化作品成本很高因而數(shù)量有限,無法完全滿足廣大盲人分層次、多樣化的閱讀需求,影響了盲人群體文化素質和精神文化生活質量的提升,限制了盲人的職業(yè)發(fā)展以及脫貧減貧。
事實上,為解決全球盲人“書荒”的問題,2013年6月27日,世界知識產(chǎn)權組織(WIPO)成員國通過了《關于為盲人、視力障礙者或其他印刷品閱讀障礙者獲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馬拉喀什條約》(簡稱《馬拉喀什條約》)。
“《馬拉喀什條約》旨在拓展全世界印刷品閱讀障礙者獲取圖書等印刷材料的方式和途徑,允許跨境交換此類無障礙格式的文本。該條約將提高社會對于盲人等印刷品閱讀障礙群體面對的挑戰(zhàn)的認識,增加印刷品閱讀障礙者受教育的機會,加強該群體的社會融合和文化參與,幫助殘疾人群體脫貧減貧?!崩顟c忠介紹,2013年,我國作為《馬拉喀什條約》的首批締約國積極參與了該條約的起草和倡導。
但是由于我國《著作權法》中僅僅規(guī)定了盲文作品的版權例外,無法達到加入《馬拉喀什條約》的最低條件,因而全國人大未能批準我國正式加入該條約。李慶忠為此呼吁,盡快加入《馬拉喀什條約》,進一步加強我國殘疾人的權益保障,提升我國在國際殘疾人事務特別是殘疾人人權領域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李慶忠說,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并已經(jīng)就有關版權例外和限制的條款達成共識。此外,版權例外的受益者也從“盲人”擴展到了“閱讀障礙者”,已經(jīng)和《馬拉喀什條約》中的相關條款內容相適應。國內法的修改為我國加入該國際條約創(chuàng)造了必要的法律條件和制度準備。為此,他建議國家版權管理機構盡快啟動《馬拉喀什條約》的國內審批程序,推進批準《馬拉喀什條約》在我國正式生效。
編輯:王亦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