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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
記者昨日獲悉,武漢市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意見。意見提出,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干部,不論是否已調(diào)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肅追責。
武漢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文化遺存豐富。意見提出,推進“萬里茶道”申報世界文化遺產(chǎn)工作;加強對盤龍城、明楚王墓、湖泗瓷窯址群等3處國家級大遺址的保護,推進盤龍城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圍繞“一核兩帶”(以琴臺中央文化藝術區(qū)為核心,以武昌古城—環(huán)東湖和沙湖、漢口沿江—張公堤園博園為支撐)文化功能空間布局,打造博物館旅游品牌,培育以博物館及文物保護單位為支撐的紅色旅游、研學旅行和傳統(tǒng)村落休閑旅游線路。
意見提出,加強文物執(zhí)法,公安機關要根據(jù)需要,在文物資源密集、安全形勢嚴峻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古墓群、國家一二級博物館設立專門警務室。發(fā)生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和案件,市級文物行政部門要約談相關區(qū)政府負責人并予以通報。
對于文物保護不力將實施嚴格責任追究。意見提出,對各區(qū)、各部門因不依法履職盡責導致文物遭受破壞、被盜、失火并造成一定損失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造成珍貴文物或者文物保護單位損毀、滅失的,要依法追究實際責任人、單位負責人、上級單位負責人和當?shù)卣撠熑说呢熑?。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干部,不論是否已調(diào)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肅追責。
編輯:楊嵐
關鍵詞:文物 保護 責任 追究 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