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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順風車被西安運政查扣 律師:缺少確定事實依據
中國青年網北京4月20日電(記者 栗鵬菲)近日,一位名為“陜西新聞記者”的微博認證用戶發(fā)布的一條消息,引起了記者的關注。消息稱順風車司機@LP羅盤在接訂單時,遭遇了被西安長安區(qū)運政人員扣駕照、扣行駛證、扣車的多重執(zhí)法行為。
“在滴滴打車軟件上拉了個順風車乘客,順路的,沒有收費,結果讓長安區(qū)運政第四大隊逮住了,說得要5000元私下解決,我沒同意,結果就把車強行扣住了!我現在該怎么辦?” 微博用戶@LP羅盤在微博上公開求助,并質疑此次執(zhí)法有不當行為。
微博截圖。
暗示趕快“找關系” 5000元可私下解決?
記者聯(lián)系到發(fā)布該消息的趙師傅本人,趙師傅告訴記者,14日,自己在滴滴平臺上接到一個從西北大學現代學院去往曲江的順風車訂單,剛剛接上乘客,還未開始行程時,遇到了一批長安區(qū)運政第四大隊的執(zhí)法人員。
趙師傅回憶道,就在乘客放行李的間隙,自己與車就被六七個人運政人員圍住了,先是扣押了自己的駕照和行駛證,之后再由兩名運政人員開車載自己開往了集中停放扣押車的停車場。
讓趙師傅感覺“不對勁”的經歷就在這開往停車場的路上。兩名運政人員在開車的過程中,先是故意放慢速度,暗示自己可以趕快“找關系”。之后,在趙師傅表明自己并無關系可找的狀況下,對方提出可以交納5000元私下解決。
“他們先是給不知道的哪個領導打了個電話,之后說愿意幫我私下解決,但是需要5000塊打理關系?!壁w師傅表示,自己不愿意也沒有這筆錢,之后便被扣車至今。
4月20日記者聯(lián)系到西安市長安區(qū)交通運輸管理所,其工作人員對此予以堅決否認,并表示:長安區(qū)大學城周邊正在專項整治,發(fā)現網約車一律按非法營運認定。
釣魚執(zhí)法疑點重重 證件先扣后還亡羊補牢?
趙師傅告訴記者,當時被扣車的地點,不通公交。“周圍明明有十多輛私家車都在趴活兒,咋就盯著我來了?”趙師傅懷疑這是次“釣魚執(zhí)法”。
為此,記者特意咨詢了業(yè)內相關人士。一位不愿具名的業(yè)內人士告訴記者,順風車一般都是私家車,沒有明顯的特殊標識,也不是線下接單,而是事先通過網絡平臺尋找、確定順風車輛或者合乘者,執(zhí)法人員若不采取釣魚方式,確實很難發(fā)現。
趙師傅表示,在4月17日,長安區(qū)運政第四大隊的相關人員聯(lián)系了自己,歸還了駕照和行駛證,并要求趙師傅出具一份“并未索要5000元的聲明”。但對扣車一事兒,卻絕口未提。
對于車主的說法,長安區(qū)運管所的工作人員稱:我們罰款都是按照條例來的,不會出現私了的情況,作為當事人面臨罰款可能有不配合,不能聽他一面之詞。
扣車是否合法? 律師:車主可以提起行政復議
針對本次事件,以及最近頻發(fā)的網約車被扣車事件,中國青年網記者特別邀請了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占領先生,對此類事件進行了法律分析。
趙律師表示,順風車不屬于交通部所規(guī)定的網約車的范圍,因為順風車不具有營運性質,是以公益互助為主要目的,無論交通部還是地方政府的規(guī)定均沒有禁止順風車。因此,依照車主的表述看來,目前此事件以非法營運為由進行扣車缺乏基本的法律依據。
趙律師告訴記者,假使這個事件中的車輛是網約車,那執(zhí)法部門的執(zhí)法程序和證據上也有問題,因為行程還未開始,更沒有發(fā)生收費行為,扣車處罰缺少確定事實依據。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達到5000元以上,涉嫌構成受賄罪。
記者了解到,根據交通運輸部《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guī)定》等法規(guī),即使構成非法營運,也只能沒收違法所得,進行罰款,而不能扣留車主的駕駛證和行駛證。
在贖回車輛問題上,趙律師建議車主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的結果不服的話,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編輯:梁霄
關鍵詞:滴滴順風車 西安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