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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保險市場潛力大
藝術品收藏和展覽是一個流動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有可能發(fā)生破損、丟失、被盜等事故,藝術品保險也因此被提上議程。
藝術品保險市場潛力大
雖然發(fā)展時間短、基礎薄,但中國藝術品市場的發(fā)展勢頭十分強勁。據《TEFAF2016全球藝術品市場報告》顯示,2016年中國的藝術品市場位于全球前3名,僅次于美國和英國。
早在1997年1月,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保”)就開辟新險種,為觀復博物館的50件青花瓷器展提供總額300萬元的藝術品保險,由此拉開了藝術品保險市場發(fā)展的序幕。
2010年,中國人保作為上海世博會的首席承保人,與太平洋財險、安邦保險等8家保險公司組成共保體,共同承保展品和藝術品保險。世博藝術品保險不僅為開展具體藝術品保險市場業(yè)務提供了參考,共保模式也對我國藝術品保險市場的發(fā)展具有借鑒意義。
從保險角度看,如按2009年財產險的平均保險深度0.86%來計算,僅2011年,中國藝術品市場3600億元的交易規(guī)模對應的藝術品保費就達30多億元,大大超過了多家財險公司當年家財險的保費收入。
這個巨大的保險市場亟須有關主管部門加以引導和扶持。自2010年開始,國家有關部門開始重視藝術品保險市場。2010年3月,中宣部、保監(jiān)會、文化部等九部門聯合發(fā)布《關于金融支持文化產業(yè)振興和發(fā)展繁榮的指導意見》,要求各保險機構應在現有保險產品的基礎上,探索適合文化企業(yè)特點和需要的新型險種和各種保險業(yè)務。同年12月29日,保監(jiān)會與文化部聯合發(fā)布了《關于保險業(yè)支持文化產業(yè)發(fā)展有關工作的通知》,確定了3家試點公司以及第一批11個試點險種,試點險種包括藝術品綜合保險,試點經營期限為兩年。
藝術品保險是一個系統工程
隨著市場的發(fā)展,藝術品陳列、展出、倉儲的風險也在增加。展品被盜時有發(fā)生,藝術品投保保額與其真正價值相去甚遠,連故宮博物院也不例外,引發(fā)了業(yè)內對國內藝術品保險現狀的深思。
因此,藝術品保險相關的成熟經驗和具體做法,要在業(yè)內加以推廣,有關立法部門應及時研究藝術品保險立法,適時頒布藝術品保險法律法規(guī),盡快建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藝術保險制度。
雖然已出臺多個針對藝術品保險的扶持政策,但目前中國的文化產業(yè)保險,尤其是藝術品保險,仍然是叫好不叫座。
全球知名保險金融服務集團蘇黎世保險相關人士認為,其中原因有三:一是觀念問題,由于藝術品價值高,巨額保費讓客戶望而卻步;二是文物具有唯一性,標的物很難確定價值,保險公司一般不輕易給其投保,尤其是在藝術品所在環(huán)境的安全保障不確定的情況下;三是國內缺乏專業(yè)配套的防損服務鏈,或稱完善的鑒定和定價體系,造成藝術品保額難以確定并導致無法開展此業(yè)務。
藝術品保險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在藝術品真?zhèn)舞b定、估值、定損、物流、安保、包裝等所有藝術品流轉環(huán)節(jié)都要有相應的規(guī)則和制度建設。
在各國的藝術交流活動中,藝術展覽,特別是一些大型主題藝術展覽扮演著重要角色。我國藝術品保險制度的建設,可以借鑒法國經驗,建立“國家藝術保險”制度。
國家藝術保險是指通過制定國家藝術賠償保證法,由國家出面為藝術品提供擔保,在相關損害發(fā)生后由國家支付賠償費用。法國的相關法律于1993年頒布施行,其特點是僅限藝術類借展品,實施“墻對墻”全險保障政策,實施無追索條款。同時,該法嚴格限定該保險申請者資格:僅針對借給法國參加展覽的國外藝術品提供保障,且借展方必須是法國的公務法人機構。對借展品的總保險價值也有限制:借展品的總保險價值必須超過3億法郎,才能提出申請法國國家保險。該保險的最后確定還需要經過審核委員會書面及其他審查。經過改革開放近40年的發(fā)展,我國政府財政狀況持續(xù)向好,負擔這類藝術保險應當不是問題。
(作者周林 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藝術品收藏 藝術品保險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