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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批準7家單位開展民間收藏文物鑒定試點工作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作者:賀林平 楊文明 羅 珣
日前,國家文物局批準云南文博文物評估鑒定有限公司、廣東省文物鑒定站、湖南省文物鑒定中心等7家文博單位,面向社會開展民間收藏文物鑒定試點工作。國有文博單位為民間鑒寶已有兩月,藏家是否買賬?試點單位又有怎樣的探索?
由3位專家共同鑒定,收費較低
提供鑒寶服務的大廳位于廣東省文物鑒定站7樓,深冬的下午,等候室里坐著七八位藏家,有的拎一個袋子,有的抱著一幅裹著厚厚報紙的卷軸,滿臉期待。穿過等候室,就是六七十平方米的鑒定工作間。“來鑒定的人,需先在等候區(qū)登記,然后等叫號。”鑒定站辦公室鄭主任介紹,鑒定站每周只有星期二對外服務,一天下來,能來五六十批藏家。
為了體現(xiàn)對藏品鑒定的慎重,每件藏品都將通過試點單位3人專家組進行鑒定,實行“一票否決”。
據(jù)介紹,現(xiàn)場實物鑒定完成后,鑒定人員一般會口頭向藏家描述鑒定結論,包括文物的年代、質地、產地等內容。鑒定收取的費用很便宜,依據(jù)廣東省物價局相關規(guī)定,估價100元以下的藏品,每件1元;估價100元以上,按估價1%收取。一般來說,鑒定費為每件幾十元。
與廣東省文物鑒定站類似,云南文博文物評估鑒定有限公司也采用通行的收費方式,即評估價與鑒定費掛鉤。“鑒定手續(xù)費初定20元,此外再按照評估價的1%—5%收取鑒定費。如果評估發(fā)現(xiàn)是假文物,則除了手續(xù)費不再額外收費。”云南文博產業(yè)集團董事長、云南省文物總店總經理王昆說。
有望重新確立藏品鑒定程序和標準
與官方鑒定“小打小鬧”相比,民間鑒定市場格外紅火。出具證書的不僅有民間收藏家協(xié)會,也有專家個人,甚至部分媒體。
“文物真假、年代的鑒定是主觀性較強的技術活,確實存在鑒定錯誤的可能。”云南文博文物評估鑒定公司經理范舟認為,文物鑒定有其特殊性,但目前市場亂象并不僅僅是技術問題,“很多人的利益牽涉其中。”
所謂的“藏家”也同樣魚龍混雜。云南文博文物評估鑒定公司辦公室主任王明衛(wèi)說,藏家中不乏“炒家”,有的“炒家”甚至明知藏品是贗品,也希望獲得鑒定證書再高價轉手。
在被列為試點單位后,云南文博文物評估鑒定公司目前正在討論制定相關規(guī)范。“這7家試點單位都已從事了多年鑒定工作,有著足夠的專家資源,出具的鑒定證明也更具權威性。”王昆希望,隨著官方鑒定機構的介入,能夠重新確立文物鑒定程序和標準,從而規(guī)范整個民間文物收藏市場。
程序理清楚后,如何管好旗下專家?廣東省文物鑒定站副站長何鋒介紹,目前,廣東省文物鑒定站共有14名專家,均已通過國家文物局考試。單位負責對全體鑒定人員進行管理和考核,并實行差錯登記制度。對一年內出現(xiàn)3次以上差錯記錄并產生嚴重后果的,予以通報批評;如涉嫌為牟取個人私利而扭曲鑒定結論,構成違法或犯罪的,依法予以處理。對一年內沒有出現(xiàn)鑒定差錯記錄的,單位給予獎勵。“每年年終對全年民間文物鑒定業(yè)務工作進行統(tǒng)計,并將統(tǒng)計情況上報國家文物局和廣東省文物局。”何鋒介紹。
促進民間鑒定機構的科學化、規(guī)范化
國家文物局此舉,顯然并非允許國有文博單位參與民間收藏文物鑒定這么簡單。“探索民間收藏文物鑒定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民間收藏文物鑒定程序及標準,規(guī)范民間收藏文物鑒定行為,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文物價值觀”,才是更深層次原因。“7家單位算是試驗者和先行者,我們有責任為未來出臺統(tǒng)一規(guī)范積累經驗。”王昆說。
官方文物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意見,會不會成為非法文物合法化的渠道?實際上,此次改革的前提是按照目前文物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比如出土文物歸國家所有,這是法律明文規(guī)定的,我們就不能為私人藏家出具鑒定意見。”王昆說。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7家藏品鑒定機構的鑒定證明并不具備法律效力,如果遇到糾紛仍需通過相關法律程序進行認定。“但對我們單位來說,這個鑒定證明有約束力,如果鑒定錯了或者鑒定價格過高,我們都將承擔相應責任。”王昆說。
在國家文物局鑒定專家劉建業(yè)看來,試點是好事。首先,收藏者知道應該找誰做鑒定;其次,這是整頓民間鑒定隊伍的開始,能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
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教授宋向光認為,通過這種專業(yè)的、學術性的鑒定,可以讓藏家、公眾了解文物鑒定具體程序應該怎么樣,標準是什么,由此起到示范、引導、約束作用。長遠來看,還是要通過各種手段,促進民間收藏鑒定機構的科學化、規(guī)范化。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民間文物 鑒定 文物局 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