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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政協(xié)跟蹤推動“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
青島市政協(xié)跟蹤推動“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
“顧問”有了,“顧而不問”怎么辦?
本報訊(通訊員高緒華)“這個方案描繪的愿景很美好,但美中不足的是:顧問有了,顧而不問怎么辦?”10月20日,收到青島市政協(xié)轉發(fā)的青島市《關于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后,市政協(xié)委員、山東清泰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段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這個方案的動議和擬定,一直離不開市政協(xié)的積極推動。對于委員的意見和建議,我們將會認真研究,對方案進行補充完善。”市政府法制辦負責人江敦斌也在第一時間作出表示。
今年3月,青島市政協(xié)在走訪青島市律師協(xié)會時了解到,目前大部分地區(qū)的政府及政府部門都聘請了法律顧問,然而,各地法律顧問工作局限在為政府提供法律咨詢、參與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等一些簡單、傳統(tǒng)的法律服務事項上,幾乎沒有全程介入政府有關重大行政決策,法律服務工作“被后置化”傾向比較突出,沒有全面發(fā)揮顧問應有的重要作用。同時,政府聘用顧問鮮有經費保障,即使支付,報酬也很少,難以形成“對價”,這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顧問工作積極性總體不高。對此,青島市政協(xié)組織委員進行調研,并以調研報告形式,建議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的要求,設立??罱涃M、引入政府采購制度、建立激勵考核機制、細化操作流程,統(tǒng)一制定關于“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的規(guī)定。
時任青島市副市長李成鋼在報告上作出批示,并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參閱。在吸納政協(xié)建議的基礎上,青島市今年8月21日下發(fā)《關于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將各類法律服務納入“政府采購”范圍。近日,又以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名義擬定《青島市關于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實施方案》,提出充分發(fā)揮法律工作者專業(yè)優(yōu)勢,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全面推進依法治市?!秾嵤┓桨浮穼iT送市政協(xié)征求意見。
編輯:楊雅婷
關鍵詞:青島市 市政協(xié) 政府